网络上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是这么说的:
“少部分人是因为相信,所以看见;而大部分人,都是因为看见,所以相信。”
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一种新的技术、理念或者设想开始出现时,只有少部分人会相信这种新的技术、理念或者设想会成为一种改变世界的力量。(为方便起见,后文将新的技术、理念或者设想统称为新事物)。这一少部分人,因为自己相信新事物会改变世界,因此可以在这个信念的基础之上,提前看到或者说设想到在未来某个时间,这个新事物发展之后的样子和对世界的改变。而大部分人则要到真的亲眼看到新事物已经发展壮大的样子,真的亲身感受到世界因此发生的改变之后,才会相信这个新事物原来真的可以成为一个巨大的力量,一个改变世界的力量。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
当一个新事物出现时,必然第一时间只能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被知道。而因为每个人的注意力都是有限的,每天要分配在很多的事情上,所以必然只能引起这个小范围人群中的一小部分人的注意和兴趣。然后能在兴趣和热情的驱动下去花时间和精力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这个新事物的,会是更小的一部分人。
这些跳进兔子洞的人,一开始也只是看得很模糊,仅仅凭借着一股莫名的感觉和冲动。但在探索的过程中,他们会看得越来越清楚。在获得了更多的第一手感知之后,这些少部分人,会成为新事物的拥趸,去进一步投身建设和完善这个新事物,并且开始向自己身边的人进行推广。于是,随着这个新事物的不断完善和推广,越来越多人看见、使用和开始相信这项新事物。
想到这里,我觉得那些“因为相信,所以看见”的人其实也是因为在接触过程中看见了更多,看得更真切,更清晰,所以相信,其实也可以说是“因为看见,所以相信”。只不过这个过程,不是从1直接看到了100,而是看到了1,产生了兴趣,一头扎进去,又看到了2。因为看到了2,所以想会不会有3呢?再往前一步走,哦,真的有3,三生万物,有3就有可能有4,5,6,7,8,就这么一直到了100。到了100,别人终于注意到了,说,厉害,你是咋从1的时候就能看到100的,其实他也不是从1的时候就看到100的,他是一路慢慢涨上来的,甚至还可能走过abcd的弯路,走不通才又走回来,最终到了100的。
以上这段逻辑是我在回顾电、铁路、汽车(电动汽车)、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区块链、LLM等已经改变世界,但曾经也是新事物的发展史时进行的归纳。这段逻辑也十分符合我理解的认知实践论,关于认知与实践的关系,我认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即认知和实践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知为行之始,行为知之终”,认知可以指导实践,而只有通过实践,认知才能得到不断的修正,变成一个真正的认知。这也是为什么路上的一个坑,被再多的人提,都不如自己真的去踩一脚,摔一跤来得记忆深刻。
我最近的AI体验也符合“因为看见,所以相信”这个逻辑。大火的AI编程工具cursor,我去年就在网上看到有人夸了,但一直没有去尝试。直到最近看到身边有朋友真的在用,才终于在一个晚上试着用了一下。结果自然是“真香”了,看到agent读完我的工程代码,一两步就自己改好了我曾经花了一个晚上都没有定位到的问题时,我是真的被惊到了。
细想下来,其实阻止我们了解新事物的阻力大约有三个:
- 一个是信息上没有获取到,也就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 一个是听说了,但是不真正地感兴趣,没有激起自己进一步探索的欲望;
- 一个是只满足于听说了,而没有去亲手尝试,或者是浅尝辄止,这实际上也不能达到真正的知道。
结合最近了解到的比尔·盖茨和李想辍学创业的故事,我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最好的向他人证明自己想法可行的方式,就是先拿到一个结果给别人看,因为人们往往就是要先看见了,才会相信。
比尔·盖茨在自传《源代码》里提到,自己上了哈佛之后创办的微软,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不可能轻易同意自己从哈佛辍学的,因此并没有一开始就告诉父母说自己要辍学。而是拼命尝试兼顾学业和公司的业务,实在不能兼顾时,就短暂地休学一学期,等到微软真的有了一定的样子之后才提,父母也就同意了。李想的故事则是他从中学时期就通过给杂志投稿、做“显卡之家”网站等方式赚了不少钱,一度月收入达到了同时期父母的10倍。因为有了这样实打实的结果,当他从高中毕业,提出自己不上大学的想法时,父母自然也就不会再多加劝阻了。